系統組成:火災探測器/區域控制器、集中控制器、聯動控制系統、消防廣播系統、消防通信系統、現場執行元件(警鈴、手動按鈕等),由火災自動報警和消防聯動控制兩大部分組成。工作原理:火災發生初期,探測器將溫度或煙霧濃度等信號送區域報警控制器處理、判斷;確定火情后,發出報警信號,傳報警信息到消防控制中心,消防控制中心記錄火災信息,顯示報警部位,協調聯動控制:(1)開啟疏散警鈴,打開消防廣播疏散人員;(2)開排煙系統,關空調機組;(3)開緊急誘導照明燈;(4)迫降電梯到底層,普通電梯停止運行,消防梯投入運行;當著火場所溫度.上升到一定值時,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動作。